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省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,报告显示:
截至2024年底,全省地方国有企业(不含金融企业)资产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三大类资产总额达到29.87万亿元,同比增长12.57%。
其中,地方国有企业(不含金融企业)资产总额达19.15万亿元,增长13.12%,在总资产中占比最大。2024年,全省持续优化国有企业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,深化国有企业管理改革,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在稳就业、托底性帮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
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7.02万亿元,增长16.37%,增长较快。2024年,全省不断加强国有金融资本规范管理与风险监控,引导金融企业有效落实国家宏观政策,服务实体经济。
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.7万亿元,增长3.55%。2024年全省切实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制度体系,着力夯实资产管理基础,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,大力组织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利用,提升资产使用效能,切实保障履职和促进事业发展。
另外,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,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2260.41万公顷;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00种;水资源总量2434.38亿立方米;国有森林面积730.25万公顷;各类自然保护地471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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